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哈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哈密市财政局的委托,就“ 2020年度哈密市(含区县)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期)”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
采用注册承诺入围方式进行。
二、采购范围
本次承诺入围包括哈密市(含各区县)。
三、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采购编号:HMZFCG(DZ)2020-001
(二)项目名称:2020年度哈密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期)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类别 | 序号 | 类别 | 序号 | 类别 |
1 | 类:文化用品 | 6 | 第六类:3C数码 | 11 |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 |
2 | 第二类:办公设备/耗材 | 7 | 第七类:专用设备 | 12 |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 |
3 | 第三类:家居建材 | 8 | 第八类:运动户外 | 13 |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 |
4 | 第四类:日用百货 | 9 |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 | 14 | 第十四类:食品酒水 |
5 | 第五类:家用电器 | 10 | 第十类:安全防护 |
哈密市本级、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各级采购单位采购属于上述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须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1、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和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2、经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线询价、反向竞价采购流程后,拟成交价格高于网上超市相同商品价格的,或者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失败的项目。
(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哈密市(含区县)用户需求具有快速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2、签订协议前,供应商须正式供应商。
3、申请网超采购的供应商还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要求:
(1)中小微型供应商(无自营平台也无自营网店)可直接通过榆中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
(2)在主流电商平台(天猫或京东或苏宁或中关村在线或当当网)开设网店(需手工上传商品);
4、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鼓励提供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5、榆中政采云平台所上架的商品总数不得少于10个;
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
7、未被各地财政部门暂停或取消网超供应商资格的。
服务要求:
1、具有面向哈密市各区县辖区内采购单位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同时要求在哈密市(区县)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工作日的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2、要求供应商于协议签订完成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榆中政采云平台的对接及商品上传,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五)上架商品的要求及价格说明:
1、上架商品的商标、知识产权、专利、商品标识标注、生产、制造、流通、销售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上架商品须符合三包及售后服务要求;
3、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为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当当网、厂家官网销售平台的商品,上架商品价格应以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当当网、厂家官网销售平台销售价格为依据进行优惠;若商品在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当当网、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均无销售但存在可比性,且配置或质量要求等于或优于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当当网、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可比商品配置或质量,上架商品价格应以同期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当当网、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可比商品价格为依据进行优惠;
4、上架的商品价格以供应商网上交易自营平台价格为依据进行优惠的,自营平台价格应不高于上述第3条规定的商品价格;
5、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当当网、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未上架且不可比的商品,不得上架。